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靖江市望江路66号悦江华庭11号楼2601的不动产及附属设施的公告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靖江市望江路66号悦江华庭11号楼2601的不动产及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竞买须知、标的物基本情况介绍】
询价1808754元,起拍价1266130元,保证金13万元,增价幅度4000元。
二、竞价时间:本标的拟进行二次拍卖,第一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第一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12月9日10时至2024年12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12月30日10时至2024年12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拍品已委托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快拍嘉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9629877或搜索并访问“快拍嘉”网站自助预约,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快拍嘉”自助预约看样。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六、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七、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员(房屋租赁权人、财产按份共有人等)参与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买受人悔拍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拍卖方式及保留价、起拍价: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财产经过评估的,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市价确定,并征询当事人意见。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不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70%。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降低起拍价,但降低的数额不会超过前次起拍价的20%。
十一、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过户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然后从拍卖款中支付;该房屋可能存在水、电、气、物业等欠费情形,请竞买人注意。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在拍卖前至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详细咨询不动产过户手续及税费收取情况。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靖江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账号:9558831115001466779),靖江市范围内的买受人请直接至本院办理余款缴纳手续(可刷卡)。
十三、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与本院联系。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 0523-84993809
受托咨询及看样:电话4009629877 或登录“快拍嘉”网站自助预约,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快拍嘉”自助预约看样。
举报监督电话:0523-84993986(非咨询电话)。
靖江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司法网拍贷款须知
该房产是否能够贷款及竞买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及其他事宜,请有意向的竞买人提前咨询相关银行。如因买受人个人原因,导致无法通过银行贷款审核,买受人需在十日内自行凑款交纳拍卖尾款,如不能按期缴纳,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如竞买人有意向贷款需提前向本院电话登记。
靖江地区各银行易拍贷业务联系方式:
1.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该行业务范围:靖江地区不动产,贷款人资质不限,经办人:缪洁15961065551。
2.农业银行靖江支行,该行业务范围:靖江地区住宅房和商铺,贷款人资质不限,经办人:刘黛蓉,15951148581。
3.工商银行靖江支行,该行业务范围:靖江地区住宅房和商铺,贷款人资质不限,经办人:潘琳,18082347899。
4.南京银行,该行业务范围:泰州地区住宅房,贷款人资质不限,经办人:滨江支行周经理,13952631020。
5.中国建设银行靖江支行,该行业务范围:靖江地区住宅和临街门面房,贷款人资质不限,经办人:王超君15996056130、顾卫13951167508。
6、中国银行,该行业务范围:泰州城区的住宅和一楼临街商铺,贷款人资质不限,经办人:冷翔15952631156,蒋思聪13961048628;
7、邮政储蓄银行靖江市支行,该行业务范围:靖江地区住宅房和一楼临街商铺,贷款人资质不限,经办人:韩淑梅15190639838;
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该行业务范围:泰州地区住房不动产,贷款人资质不限,经办人:王碧璟18951168380。
竞买须知
本院依法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次拍卖的《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竞买人一旦报名交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的全部内容,并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靖江市望江路66号悦江华庭11号楼2601的不动产及附属设施。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房屋,法院按“现状处置”,买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存在其它的权利瑕疵亦由买受人承受(即可能存在无法领证、被认定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等,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需开设淘宝和支付宝账户。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应当于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携相关身份材料、授权委托书(可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下载)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代理人须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未提前办理委托手续或竞买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员(房屋租赁权人、财产按份共有人等)参与竞买的,应于拍卖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应按差额部分缴纳。交纳保证金,竞买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交纳,也可以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支付系统中对竞买人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可能出现相对较高的情形。为避免竞买人支付保证金及余款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竞买人应根据本次拍卖需缴付的保证金的金额,及时与相关银行设定合理的支付额度。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自行上网查询或与相关银行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人对本次拍卖标的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本拍卖须知中已告知的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靖江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账号:9558831115001466779),靖江市范围内的买受人请直接至本院办理余款缴纳手续(刷卡)。并在付清全部款项之日起十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靖江市人民法院(地址:滨江新城阳光大道)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尾款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内交付房屋,具体交付日期以法院通知为准。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网上拍卖不需要支付佣金。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产生的过户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拍卖房产成交后,买受人的户口迁入、原产权人的户口迁出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处理。
十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23-84993809
受托咨询及看样:电话4009629877 或登录“快拍嘉”网站自助预约,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快拍嘉”自助预约看样。
举报监督电话:0523-84993986(非咨询电话)。
靖江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